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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断带的记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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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错了,全都错了!肯定全都错了!”

一个三十多岁的华男夏人衣冠不整,连西装的扣子都没有系住,更不用说有没有领带了。

他眼神恍惚,语言癫狂,疯了一般的在繁忙的街道之间奔跑着,引得过往的行人都纷纷侧目,混乱的自言自语道:

“不对,我肯定忘了什么,是我肯定忘了什么!”

“这不合理!真相不应该是这样!这不合理!”

“唉……又疯了一个!”

“毛侦探平时不是一个很严谨的人吗?”

“谁知道呢?说不定就是因为严谨,钻了牛角尖,遇到什么事情想不开呢……”

“那也不可能连疯那么多侦探啊。”

“咱们侦察局里面的人没有用,重暗组形同虚设,侦探本来是一个很吃香的职业,谁知道弄成这个样子。”

“但凡侦察局的重案组要是有用,哪里会有这么多侦探?

要是没有这么多侦探,哪来会多那么多疯子呢……”

周遭的路人我围在一团团的,看着发疯的送侦探议论纷纷。

看他们脸上习以为常的表情,显而易见的是,侦探发疯在这个地方绝不是第一起事件了。

毛侦探对周围所有人的议论纷纷,还有同情的表情视而不见,然后突然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:

“在那里,一定在那里!

一定有迷失的东西放在哪里!哈哈,哈哈哈,哈哈哈哈哈哈!”

毛侦探癫狂的站在原地疯笑起来,那幅疯狂的样子把周围的小孩全都吓哭了,路人也都一脸嫌弃的避开。

于是毛侦探竟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炝来,直接冲到路边一辆豪车的窗前,连对着豪车的窗户开了好几炝,大声威胁着这位堵车的车主:

“你给我下来!不想死就马上下来!”

这个车主显然也被这个持有炝械的犯人下了一大跳,浑身的肥肉哆哆嗦嗦的从车上走了下来。

与豪车相比,还是生命更重要。

这一点,富人往往比穷人更清楚。

毛侦探立马把这位司机踢开,自己坐上了豪车,一个猛倒车,把后面的路灯还有一个女人全都撞倒,女人的腿甚至都流雪了。

所有的人都尖叫着避开,这位发狂的侦探将方向盘打到最左面,人行道上的路人见状全都疯了一般的避开,些没来得及避开的人,最终都遭了殃。

因为毛侦探把油门一脚踩到了底,车如同离弦的箭一样,直接从人行道上开了出去。

有人马上报了警。

“散开都散开!”

武装侦察局干员开着专用车,副驾驶上的景观把头从窗子上伸了出来,用专用喇叭疏散着人群车辆。

想要学毛侦探在人行道上开车,然后去追这个最犯,显然已经是无稽之谈。

所以武装侦察局干员只能先疏散堵到一块儿的车辆。

或许因为效率很低下,或许因为已经发狂的毛侦探已经没有人性这个概念,紧车与毛侦探的车辆越来越远。

毛侦探甚至在车很艰难才能通过的小巷里飙车,在公民广场上漂移,开着车下台阶!

毛侦探肆无忌惮的飙着车,丝毫不管自己的行为会对多少的家庭造成血的伤害。

最终迫不得已,武装侦察局干员从多方面出动拦截,三枚穿甲单分别钉穿了毛侦探的耳朵、毛侦探的肩膀还有他左手的小胳膊。

雪如同小溪一样往下流,红色浸湿了整个车的坐垫。

他咬着牙,五官扭曲的如同地狱的魔鬼。

但是他丝毫没有停留的意思,嘶吼着用尽全力踩着油门,继续往前飙车。

后面围追堵截的武紧车辆越来越多。

最终,在两辆紧车还有毛侦探抢下的豪车全部被撞废的情况下,毛侦探以双腿残疾的下场被逮捕了。

此暗是有史以来侦探发疯案中,造成伤亡最大,影响最恶劣的案件。

但由于原市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还是对毛侦探进行检查。

检查的结果是毛侦探虽然身体各项指标全部正常,但是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。

能当上侦探,本应该是智商超群的天才。

刻在此刻,却莫名其妙的成了一个神经病。

所有无关的听众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。

原市正府建立的专案组部门也给出了权威的检查报告。

所有的人都沉默了。

这个疯狂的侦探真的是一个神经病。

不能处以极刑,只能关在极危险的精神病院囚禁一生。

毛侦探在被押上囚车的那一刻,依旧还在疯狂的嘶喊:

“假的!全都是假的!

一切的一切,从小到大,从近到远,从高到低,从贵到贱,全都是假的!

全都是骗人的把戏!

哈哈哈!哈哈哈哈哈哈!

我没疯!我没疯!是你们忘了!是你们忘了!

我虽然没有完全记起来!我也没有真找到真相!不过你们总会记起来的!

都是假的!

在这个半隐之地,一切的一切,所有的所有,全都是假的!

哈哈哈哈!哈哈哈哈!哈哈哈哈!哈哈哈哈!”

毛侦探的眼神癫狂而绝望,将疯子的形象还原的淋漓尽致。

不对,他本来就是疯子,极其危险的疯子,毫无理智和人性的神经病……

他被关到了宁远神经病院的特危房里,洁白的瓷砖,洁白的墙壁,洁白的天花板,洁白的床单被套,洁白的日用工具,洁白的神经病服装……

毛侦探看着这一切突然开始恐惧。

他开头还竭力的辩证自己不是神经病。

可后来,他很诡异的突然承认自己是神经病,后来行为也越发稳定起来。

这连主治的女神经科医生都觉得非常神奇,实在不可思议!

整整十三年。

他花了十三年时间,在唯一一没有白色的厕所里,用勺子挖通了一个洞。

他学着《肖申克的救赎》那样用一张海报遮挡着,每天都把挖出来的废土冲进厕所里。

墙壁显然也没有《肖申克的救赎》那样厚。

但勺子毕竟是勺子,而且这毕竟也是特危病房,墙壁也要坚韧的多,所以他才花了整整十三年。

甚至医院里的医护人员对他的关注,都从当时那个对特危及神经病的实时关注,改成了不怎么注意。

这个年以四十多的神经病突然变得很精明。

他知道到时候了。

作为动物的对危险感知的本能,他早在刚刚进入这个神经病院的时候,就隐隐约约自己很可能会死到这里。

所以他必须要逃出去。

他揭开了那张巨大的海报,然后从那个洞里钻了进去。

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漆黑的走廊。

走廊那两端全都被封死了。

看水泥糊住的样子,这两端应该本来都有窗户。

只剩下这个洞正对着的门。

一扇血红的、有些惊心动魄的门。

四十多岁的他,第二次感到如此崩溃。

最后他犹豫片刻,还是决定破釜沉舟,立刻打开了门,冲了进去。

里面的房间不大,只有九十平的样子,周围放了一圈的书柜,书柜上堆的满满的,全都是笔记本,款式一模一样,颜色也一模一样的血红色笔记本。

中间还有一张办公桌,办公桌上坐着一个人背对着他,桌子上还放着一盏发出诡异血红色的光的台灯。

一切都安静的可怕。

只有那个人写字的沙沙声。

侦探此时害怕极了,用全力在书柜上扣下一块尖锐的木刺,连手指都抠破了,他忍住没有叫出来,狠狠的捏着木刺,然后猛的一下捅了上去!

虽然他是神经病,但他也马上体会到不对劲。

这个同进去的感觉根本就不像是在同一个活人。

而且他也没有感受到流雪!

他马上看了看这个人的正脸,居然是个只剩下骷髅架子的死人。

他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然后看这个股价居然还紧紧的握着一根豪华的钢笔时,不由的也有些神奇。

这个家伙到死的时候都在写些什么呢?

他饶有兴致的悄悄关上了那扇血红色的门,印着台灯发出的血红色的光,翻开了那本骷髅写的红色的笔记本。

然后他如遭雷击一般愣在原地。

差点儿就叫出了声!

断带的日记!断带的记忆!

这是真相的痕迹!

他疯狂的开始翻阅这本写红色的笔记本,最终还是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东西。

然后他开始翻找书柜上的每一本笔记本。

终于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,功夫不负有心,他压低着声音颤声叫道:

“真相!我找到真相了!是真相!哈哈哈哈——

呃……”

他感到一个尖锐的东西正从后面捅进了自己的心脏。

动脉血喷出来!

然后他低头一看,居然是刚才他拿着通过骷髅架子,穿在骷髅架子衣服上的那一根,自己之前书架上扣下来的木刺!

然后他僵硬的回头,看到了那个骷髅正站到自己身后,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在诡异的笑着……

骷髅机械的把死去的侦探的衣服脱了下来,换上了自己穿的的衣服,然后拽着他坐在了自己的工作椅子上。

在那一刻,侦探原来穿着的衣服,还有侦探进来的那一扇血红色的门,都和这个骷髅一样,或者没了痕迹,或者化成了灰烬,无影无踪。

真相,被一个疯子触碰过,疯子被一个诡异消灭了……